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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警方严厉打击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发布日期:2019-01-29

1月28日,太原市公安局对外发布消息,为确保省城太原有效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营造良好的城区环境,太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不断完善烟花爆竹禁燃管理方式方法,建立禁燃工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2019年1月28日上午,市公安局组织全市公安机关进行进行烟花爆竹禁放集中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张贴宣传画的形式,在辖区各社区和主要街道进行宣传,从源头上控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针对不听劝阻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坚决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绝不手软。对不属于禁燃区域的烟花爆竹常年销售点,属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派出所做好长期监管工作,实行实名销售登记管理制度,随时掌握烟花爆竹流向、燃放情况,采取不间断地对辖区所有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车轮式”反复抽查、检查,狠抓源头治理,确保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杜绝私存、私藏,防止流入铤而走险人员和恐怖极端分子手中,彻底消除烟花爆竹管理隐患。

春节期间,公安机关与78家婚庆、116家酒店、2969家临街店铺签订了禁燃责任书,张贴《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124000余份,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禁燃工作,积极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效遏制了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不可控的势头,为人民群众创造了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工作中,充分发挥社区民警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利用居民区的居委会和楼长、信息员,在小区入口、单元门入口等社区醒目的场所部位张贴限放宣传材料,使广大居民足不出户就能了解烟花爆竹的各项管理规定;在易燃放烟花爆竹的节点和时间段、沿街店铺、单位的LED屏上滚动播放烟花爆竹禁放标语;在公交车、超市、商场、菜市场、人员密集的其他场所悬挂宣传横幅,营造浓厚的禁燃氛围;针对经常承办宴会的酒店、婚庆公司、沿街店铺、易违规燃放烟花炮竹的地点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政策宣传,签订禁燃责任书,做到家喻户晓;各分局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由治安管理大队牵头组织派出所在人员密集场所、广场等集中宣传,利用宣传版面、发放宣传单、案例讲解等形式,开展禁燃宣传,使禁燃工作变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协同联动,专项检查

各分局联合消防、安检、工商、质检、执法等部门对辖区烟花爆竹长期销售点进行全面、彻底清查,认真排查可能存在的非法制贩、存储烟花爆竹重点区域、部位、场所;检查烟花爆竹销售铺面灭火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量存放行为。对隐藏在集贸市场、土产日杂商店等无证经营的零售摊点进行严厉打击,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及时消除隐患。严格加强烟花爆竹运输许可审核工作,严肃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凡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必须持有《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源头治理,严厉打击

各社区民警主动深入到门市、娱乐场所、居民小区等人员居住地,开展温馨提示,并及时掌握辖区内相关信息,对即将举办婚丧嫁娶仪式的群众,及时上门了解情况,做好相关规定的宣传、说服工作。

为防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出现严重反弹,太原市公安局坚决贯彻落实《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对违法销售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切实做好对社会面禁燃工作的防控,保障市政府《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