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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开售!上海公布9个烟花爆竹销售点,销售总量不超2700箱,品种仅两种

发布日期:2019-01-28

昨天晚上,上海消防部门公布今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点信息。今年上海部分或全部区域位于外环线外9个区浦东、闵行、宝山、嘉定、松江、金山、青浦、奉贤和崇明,按照“一区一点”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今年计划投放烟花爆竹总量2700箱,销售品种仅限鞭炮、高升。

与此同时,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2019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按照通告内容,除外环线以内区域外,9类外环线以外区域场所也属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九)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

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通告要求,外环线外禁止燃放区域增加了“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作为警方场所。目前,外环线以外的各区已划定203条禁放道路、91处禁放区域、5087处禁放场所。

据消防部门信息,12月1日以来,全市“110”共接警36起,同比下降79%,累计查处烟花爆竹案件29起,其中非法储存18起、非法经营5起、非法运输3起、非法燃放3起,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16人,罚款6.02万元,非法烟花爆竹收缴入库数达1146箱。1月15日上午10时许,崇明警方根据线索对城桥镇某小区一租住户实施搜查,在该租住户的天井内查获非法烟花爆竹共计38箱,并当场控制涉案违法嫌疑人马某。经询问,马某对自己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被崇明警方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烟花爆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38箱烟花爆竹被警方依法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