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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开展烟花爆竹配送市场安全检查(图)

发布日期:2015-01-11

民警检查防静电装置,规定载货后必须接地

  今年政府允许销售及燃放烟花爆竹时间是“农历腊月二十三至翌年农历正月十五日”。为确保烟花爆竹在配送环节上无事故,市交警部门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配送车辆的安全检查。昨天上午,记者随沙河口交宣中队民警,对大连供销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的运输车辆进行了安全检查。

大连供销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总经理周万强介绍,今年全市零售点总量控制在1000个以内,全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期为2月11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3月5日(翌年农历正月十五日)。从1月18日起,大连供销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所属的12台配送车辆,开始为市区300多个烟花爆竹零售点配送,配送将截至2月18日,并于3月15日前完成剩余产品的回收代保管任务。

  为确保烟花爆竹在配送环节上无事故,市交警部门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配送车辆的安全检查。去年市安监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三十条禁令》的通知中规定,在市内椒金山隧道、南山隧道和石门山隧道内禁止通行。

  春节高速公路实行小型车辆免费通行。《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三十条禁令》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严禁危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实行小型车辆免费通行、重要节假日、恶劣天气、突发事件等期间,以及每天18时至次日6时进入高速公路通行。同时,严禁承载危险品运输的车辆搭乘滚装船;严禁危险品运输车辆随意停放。

  对于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不能擅自从事危险品运输。市安监、公安、消防和交通管理等多部门将联动,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配送市场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和销售行为。市民购买烟花爆竹后要注意分类存放、调节好温度、湿度,燃放烟花爆竹时清理干净周边的可燃物,以防引发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