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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春节期间将严查非法经营及燃放烟花爆竹

发布日期:2019-01-27

重庆市公安局了解到,春节期间,重庆市公安部门将根据重庆市相关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联合相关部门从严监管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各个环节,并在重庆绕城高速以内区域等划定的禁止燃放区域严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根据2018年12月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修订案)》,重庆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和北碚区及渝西10区的城市建成区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燃放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将被执法机关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警方提醒,为了共同营造春节期间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希望广大市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