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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如何监管烟花爆竹燃放?一起去了解一下

发布日期:2019-01-25

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春节的传统民俗,为节日增添欢乐和喜庆。每逢新春佳节,很多市民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但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等污染物,影响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也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日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呼和浩特市烟花爆竹燃放情况如何,相关部门又是如何监管的?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科尔沁快速路以西、大黑河以北、金六道以东、G6高速公路以南。在禁燃区域内,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都不得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网络配图

如果逢重大庆典和节日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许可后方可燃放烟花爆竹。做出许可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许可燃放的时间、地点、种类、规格数量向社会公告。同时对于提供婚庆、宴席、殡仪服务的经营者,《条例》也做出了规定,要求经营者应当履行告知责任,提前向举办方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宜,不得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提供服务,并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元旦、腊八,爆竹碎屑少多了

在重申“禁燃令”后,我市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如何?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12日晚上,在千家和泰新家园小区记者看到,为了迎接腊八节,活跃节日气氛,一位市民带着孩子在小区里燃放了烟花。13日清早,记者听到市内依稀有一些燃放爆竹的声音,随后在走访我市部分街道时发现,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迎接腊八节已经很少见了。13日上午,记者自人民路路口南走到路口北看到,只有十八中南门不远的一家商户在门口燃放了一挂鞭炮。

负责清扫赛罕区人民路的环卫工人赵师傅说,“相比往年,今年元旦期间清扫任务就轻松很多了。以前元旦、腊八、春节等节日都是一年中最累最辛苦的时候,特别是元旦,作为新一年的开始,人们都希望讨个好彩头,家家户户一大清早就开始放鞭炮,垃圾很多,平时一般一趟三轮车就能清运完,但元旦那天早上最起码三四趟才能都清运干净。”

石羊桥路有多家承办婚宴的酒店,中午晚上燃放鞭炮较为常见。负责该路段环境卫生清扫的刘师傅说:“相对于以前来说,现在放鞭炮的情况确实少了。但是遇到结婚、孩子过生日的时候还是会有人放。一些酒店经营者为了避免鞭炮炸伤行人,减少鞭炮纸屑到处飞,特别制作了一个铁笼子,燃放鞭炮时会将鞭炮放入其中,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我们的工作量。”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最高罚5万

1月8日14时25分许,新城区环卫局的工作人员徐慧在“东风路办事处联合执法群”内,发布了一段临街商户准备开业时燃放烟花爆竹的视频,在群内通知新城区城管局六中队队长王琦,“东影北路北段兴茂家园小区北侧门脸房准备燃放爆竹”。在得知情况后王琦赶紧带着几名城管工作人员来到举报地点。与预计在14时50分燃放爆竹的商户负责人沟通后,商户负责人收走了地面摆着的烟花爆竹。

王琦说,“为了制止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我们与辖区内5家以接单婚庆礼仪为主的大型酒店签署了承诺书。一经发现这些酒店在举办婚礼宴会时燃放烟花爆竹,我们就会按照相应规定给予处罚,这样的措施,一定程度上也有效制止了市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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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罕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宣传科负责人张勇介绍,呼和浩特市从2017年以来,一直在采取各种措施逐渐缩小和限制市区内烟花爆竹的燃放范围,赛罕区也一直坚持对燃放烟花爆竹进行严格管理。“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根据《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举办节庆、文化、体育等活动,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应当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除临时设置的设施和产生的废弃物,临街单位应当及时清理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纸屑等废弃物,保持环境卫生整洁,违反本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作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我们在遇到燃放烟花的情况时,会根据《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张勇表示。

社区积极宣传,市民主动参与 共同守护“呼和浩特蓝”

年终岁末,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提升公众安全感,移风易俗,告别陋习,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的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我市的滨河社区、天骄社区等多个社区结合实际情况,在辖区全面部署,营造禁放宣传氛围,号召社区居民积极协助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开展。

滨河社区蔺主任介绍:“我们在社区公告栏张贴《禁燃倡议书》和《温馨提示》,号召社区居民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大家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庆贺春节。”

市民刘晓龙于1月11日在乌兰察布街的一家酒店举办了婚宴,他就选择了放电子爆竹的方式庆祝。刘先生说:“在与酒店谈婚宴细节时,销售经理明确表示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并把《禁燃倡议书》拿给我看,但我觉得不放鞭炮没有热闹的气氛,于是他们建议我用电子鞭炮,我体验后觉得效果很好,而且更加环保。”

“现在市区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们酒店主要以接婚庆宴席为主,很多婚宴都是去年就已经定下来的。为了响应‘禁燃令’,近期我们正在逐步打电话与已经预定了婚宴的客人进行协商。虽然很多客人家的长辈不满意,但是我们都会让家属帮忙劝说。”乌兰察布街这家酒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打电话来咨询婚宴、喜宴的消费者,他们也会提前告知这个情况。

逢年过节,小区成为烟花爆竹燃放集中区

除了婚庆喜宴,逢年过节,各居民小区成为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灾区”。为了有效遏制这一现象,我市很多小区都张贴了“禁燃”通知。

昨日上午,记者在玉泉区秋实璟峯汇小区3号楼前看到,单元门上张贴着一张通知书,内容为:为了您和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春节元旦等节日期间,和泰物业服务中心会加大力度巡查,一旦发现居民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立即劝阻、制止,希望各位业主(住户)朋友能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并理解、配合我们的工作。

新城区物业局副局长孙密珍说,新城区物业局要求辖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各小区全面开展禁放宣传,在小区各出入口、车库出入口、通告栏、单元门、电梯内以及微信群等张贴和发布“禁燃”公告;要抽调人员增加小区物业服务力量,组建巡查队伍,对小区进行不间断巡逻、检查,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立即进行劝告、制止。

新城区安监局局长张惠铭介绍,为了监管辖区烟花爆竹的销售情况,今后,新城区安监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执法力量对禁放区内的非法经营点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查处烟花爆竹非法售卖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实处,争取从源头上减少非法烟花爆竹在市内出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