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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分局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0294件 刑事拘留2人

发布日期:2019-01-23

临近年关,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又有所抬头,黄陂分局提前筹备,从源头抓起,严厉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2018年12月底,黄陂区公安分局在治安隐患排查暗访过程中,接群众匿名举报称前川街顺河村某学校附近的仓库内存有大量烟花爆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2018年12月21日,区公安分局会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举报地址的两间仓库内查获烟花爆竹。经调查,烟花爆竹经营者邱某(男,48岁,黄陂人)、梁某(男,51岁,黄陂人)二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租用私人无证仓库共计600㎡,用于储存购买的大量烟花爆竹。经区安监部门清点现场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合计10294件,经物价部门鉴定涉案价值48.0064万元。

目前,区安监局已责邱某、梁某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全部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2019年1月10日,邱某、梁某二人因涉嫌非法经营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9年1月21日,区公安分局联合区案件局、环保局、消防大队、卫计委等单位,请专业爆破公司对没收的10294件烟花爆竹进行集中销毁。从早上5点半到下午17时,10294件收缴的烟花爆竹由黄陂区前川某仓库转运到蔡榨街王堰角村一荒地上,专业爆破公司的工作人员往分层有序码放的烟花爆竹上泼洒柴油。民警在销毁现场附近2公里范围内拉起了警戒线,区消防大队、卫计委工作人员现场待命。18时,工作人员点燃引线,约一个小时后集中销毁工作结束。

在此黄陂公安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为了您的健康和安全,禁鞭区域内严谨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非禁鞭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的商户必须依法取得经营资质,不要在人流密集、房屋密集的场所燃放烟花爆竹,避免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