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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高架环线内禁放烟花爆竹 举报可获5000元内奖励

发布日期:2019-01-23

交汇点讯1月21日上午,盐城市盐都区召开"全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推进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该区即时成立全区烟花爆竹禁放专项工作督查组,建立街道、社区(村委)同派出所的三级联动防控体系,加强巡逻管控,将查处违规燃放纳入110接处警系统和巡特警的巡查职责,市民发现违规燃放行为也可第一时间拨打110举报。

据了解,盐城市政府《关于在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于2016年2月1日实施。《规定》明确,市区东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公安、安监等部门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线索。对查证属实的,一般案件给予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重大案件给予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汇点讯1月21日上午,盐城市盐都区召开"全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推进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该区即时成立全区烟花爆竹禁放专项工作督查组,建立街道、社区(村委)同派出所的三级联动防控体系,加强巡逻管控,将查处违规燃放纳入110接处警系统和巡特警的巡查职责,市民发现违规燃放行为也可第一时间拨打110举报。

据了解,盐城市政府《关于在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于2016年2月1日实施。《规定》明确,市区东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公安、安监等部门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线索。对查证属实的,一般案件给予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重大案件给予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