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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烟花爆竹禁放 警方发放宣传资料230余万份

发布日期:2019-01-15

常报全媒体讯 今年2月1日起,我市主城区部分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记者昨天获悉,在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下,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禁放工作。

记者了解到,市公安局制定了公安机关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推进时间表”,明确各项具体任务,印刷各类宣传页230余万份,并会同政府部门和街道、社区网格员,深入企事业单位、店面商铺、建筑工地、新村小区、中小学校,开展禁放宣传活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高速公路匝道口、国道、省道以及人员、车辆较多的公路沿线的巡查堵控,特别是重点对大货车、面包车、农用车的拦截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会同安监、工商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捣毁一批私贩私储窝点,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从源头上减少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警方还通过110短信平台发送短信进行宣传告知,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震慑违法行为。

全市公安机关还结合巡逻防范工作,开展巡查巡控、查缉违法、查缴非法工作,劝阻教育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基层所队在宣传禁放的同时,对各自辖区市场进行检查:1月14日上午,潞城派出所会同安监部门对辖区内无证烟花爆竹经销点进行突击检查,查处无证烟花爆竹销售点1家,收缴烟花爆竹5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