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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不力造成空气污染 将通报批评

发布日期:2019-01-10

日前,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通知称,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的集中燃放时期,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颗粒物和硫化物急剧增加,特别是在不利扩散条件下,极易造成空气质量恶化,一个重污染天气的影响至少需要十至二十个以上优良天气才能消化。去年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取得明显成效。今年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继承创新,切实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新修订的《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划定禁限放区域和时间,明确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协同推进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要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官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禁限放的意义,倡导绿色过节方式,减少烟花爆竹燃放,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做贡献。要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回应舆论关注。

更要加强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消费等重点环节管控,减少烟花爆竹燃放规模和影响。组织城管、公安、安监、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春节期间因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不力,造成空气污染的,将在全省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