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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至3月沧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范围扩大至乡镇建成区

发布日期:2019-01-07

从2019年年初至3月,沧州市将持续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中心城区3条高速公路合围区范围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基础上,将禁燃禁放范围扩大至各县(市、区)城区建成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工业聚集地和各乡镇建成区。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沧州市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为有效规范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等行为,沧州市将严厉打击非法制贩、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在重点时段、重要卡口、重要通道开展路面执勤执法,认真核查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件、运输资质,严查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载混载、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此外,严格执行定期核查运输视频和GPS监控、一车一证、到货查验、运输报备、流向核查等“五项制度”,加大对从业单位落实流向登记制度的监督检查。

为打击整治违法犯罪,该市将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排查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排查管控重点人员,查禁取缔非法制贩、储存窝点。对各类案件线索,迅速组织核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立案侦查,对收缴的每一件非法、超标烟花爆竹,都倒查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