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登录]   [免费注册]
  • 咨询热线: 18640030888  |  18202496210  

浏览记录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获,其中一人被行政拘留

发布日期:2019-01-07

自今年1月1日起,

我市就开始实施禁燃禁放,

严格管控。

然而,

就是在严控下,

仍然有市民不顾禁令,

燃放爆竹,

被警方查处。

华都锦城小区

1月5日15时许,我市华都锦城发生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根据群众举报我局南环路派出所快速出警,迅速查获三名违法嫌疑人何某1、何某2、茅某某,三人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1月6日下午,丹阳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何某1作出行政拘留的治安处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何某2、茅某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具有爆炸性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微小警再次呼吁广大市民,

积极支持和响应禁放工作,

自觉抵制违规燃放,

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