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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设821个点位回收烟花爆竹 就近上交有奖励(附具体回收点位)

发布日期:2019-01-06

东北网1月5日讯(徐畅 记者 张璐)日前,哈尔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为确保禁放区域内绝对“禁放”,切实维护公共安全,1月3日,哈尔滨市安委办下发《回收禁放区域内市民家中剩余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发布公告,引导广大市民主动上交未燃放的烟花爆竹,并在哈尔滨市禁放区域设立821个回收点位,全面回收烟花爆竹。配合回收工作的市民还将得到一定的奖励。

据悉,12月1日起,《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正式施行,规定哈尔滨市四环以内绝对禁燃,禁燃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违者处以二万元到十万元罚款。为将禁燃禁放工作落实落靠,即日起,哈尔滨市将全面开展回收禁放区域烟花爆竹工作,组织召开各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村屯)、物业公司、公安机关联席会议,部署落实市民家中烟花爆竹回收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市民主动上交家中剩余的烟花爆竹。

为有效回收烟花爆竹,哈尔滨市将在禁燃禁放区域设置821个回收点位,烟花爆竹回收点设明显标识,同时向社会公布回收点位具体位置、联系人、联系电话;每个周末,在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市场集贸摊区、居民居住区,还将设置流动回收点。

对回收的烟花爆竹,全市将集中统一保管销毁,各回收点将建立回收登记制度,对市民上交的烟花爆竹登记造册。各公安派出所要每天定时与回收点沟通,及时接收回收的烟花炮竹,做到统一保管,集中销毁。配合回收工作的市民还将给予兑换香皂、毛巾等生活用品的奖励。

为确保回收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4日,哈尔滨市安委办制定了《市民家中剩余烟花爆竹回收工作督查工作方案》,成立7个督查组,从1月7日至1月28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等方式全面开展督查工作,督查各区设置回收点情况、各回收点回收工作开展情况、回收保管及转移交接情况等等。各督查组将按照“严、细、实”的原则,督查工作不少于2次,推动全市禁放烟花爆竹及回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