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 谢敏 通讯员 宋卓远 周锋 罗峻)历年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案件、事故高发、多发的时期。近段时间,深圳警方发现,少数农贸市场、杂货店仍有个别人员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根据省公安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市公安局从2016年12月22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严查严处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行动持续到2017年2月11日。
据介绍,深圳警方将全面开展清查收缴行动,严格查堵烟花爆竹的来源渠道,严厉查处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各级公安机关将与安监、城管、市场监督等部门一道,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查禁和打击,全力保障公共安全,提升环境质量。
近期,深圳市公安机关查处了13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收缴烟花爆竹一批,治安拘留13人。截至2017年1月13日,龙华公安消防部门共查处非法制贩、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单位37家,拘留6人,查获烟花爆竹5540箱。1月17日上午,横岗派出所民警在横岗街道排榜面前岭三巷某出租屋内查获大量烟花爆竹,涉嫌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戴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据初步统计,2016年,市公安机关全年共收缴非法烟花爆竹80多吨,全市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市政府的禁售禁燃决定,从我做起,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也欢迎市民朋友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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