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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

发布日期:2017-01-08

 本报讯 (通讯员 吴迪 记者 袁玮)今年是《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后的第二年,去年入冬以来长宁公安分局一方面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开展整治。截至目前,共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起,行政拘留1人,查获烟花爆竹19箱,检查各类单位2300余家。另一方面则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让《条例》深入人心。

  过年放鞭炮是中国人长久以来的习俗,所以去年年初《条例》开始实施时,不少居民还心怀侥幸。家住茅台路的干女士把一箱“禁放令”出台前购买的烟花爆竹藏在家里,她本想拖到今年年底看看情况,如果管得不严就趁春节期间燃放掉。可没想刚到12月,就从媒体中看到上海警方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的情况,辖区仙霞路派出所的社区民警还上门宣传告知。干女士一家人最终决定把这箱烟花爆竹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