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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赚钱胆太大 竟有人伪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发布日期:2024-01-30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需求量大增,有的不法分子动起了歪脑筋,无证经营、违规售卖或者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在各地层出不穷。近日,内江公安查获了多起涉及“烟花爆竹”售卖违法案件。


伪造经营许可证


2023年12月,卢某某在某购物平台上一家名为“XX设计服务专营店”的店铺,花钱PS了一张假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拿到假证后卢某某前往自贡购买了4箱烟花爆竹后到威远连界镇进行售卖,被当地民警查获。



伪造的证件(图据内江公安)


卢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变造、使用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其采取行政拘留处罚。


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


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22日,犯罪嫌疑人易某、甘某、张某在未办理销售烟花爆竹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安岳县购入1000余件烟花爆竹,并通过货车运输至资中县。


他们将某寄卖行、寄卖行楼下门面、甘某位于资中县双河镇的住所作为储存仓库,通过抖音、微信朋友圈的方式进行宣传,而后销售烟花爆竹300余件,销售金额达8万余元。


2024年1月23日,资中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易某、甘某刑事拘留,对犯罪嫌疑人张某取保候审。


门面成了“烟火库”


1月26日上午,隆昌公安接到线索:普润镇周兴社区一门面内疑似存放大量烟花爆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接到线索后,隆昌公安立即组织食药环侦大队、治安大队联合应急管理局前往检查,最终在该门面内发现烟花爆竹400余箱。经询问,当事人吕某某为非法获利,从周边地区购买大量烟花爆竹,准备用于节日销售。



门面存放烟花爆竹(图据内江公安)


目前,现场查获的烟花爆竹已由应急管理局收缴并存放安全区域,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下一步,内江公安将继续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执法力度,督促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