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
为群众的节日增添了很多欢乐和喜庆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
这一习俗已逐渐成为
影响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社会问题
造成的环保压力与日俱增
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民意诉求反响强烈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减少环境噪声污染,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确保城市安全和公共安全及避免火灾事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根据2015年通过并批准实施的《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六次修正第二条第五项,目前增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增城区中心城区各居民委员会管理的范围内,城丰村、夏街村、西山村斋路自然村、罗岗石角新村,广汕公路雁塔大桥西至三联路口、荔城大道的范围内。
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
城市化程度不断提高
禁放区域已无法满足城市管理需求
亟待调整扩大
因此,增城拟重新调整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范围设定
禁放区域
(一)荔城街、增江街、朱村街、永宁街、荔湖街、宁西街、新塘镇、石滩镇、中新镇、仙村镇行政区域内。
(二)《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2020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第八条规定的地点及周边区域:
1. 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 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3.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4.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养老机构、商场、市场等;
6. 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7. 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及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机动车停车场等场所;
8. 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现就以上设定进行公开民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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