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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42批次烟花爆竹抽查不合格

发布日期:2021-02-04

 春节前夕,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内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

  本次监督抽查对产品的标志、包装、外观、结构和材质、部件、主体稳定性、药量、药种、燃放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共抽查143家烟花爆竹经销单位的300批次产品。经检验,40家经销单位的42批次烟花爆竹产品不合格,产品抽查不合格发现率为14%。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涉及引燃装置—引火线、引燃装置—引火线牢固性、引燃装置—引燃时间、结构和材质、药量、主体稳定性、燃放缺陷等项目不合格。

  选购要“四看”

  1.看销售主体。

  销售主体应持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

  2.看产品标识。

  产品标识应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燃放说明、警示语等。

  3.看产品外包装。

  产品外包装应无破损、变形,无漏药等现象。

  4.看引火线。

  引火线应为绿色安全引线,不应松动、断损。

  烟花爆竹消费指南

  燃放“三注意”

  1.所有烟花爆竹产品都应该在室外燃放,严格按产品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燃放场地。

  2.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酒后不要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应在家长的监护下谨慎燃放烟花爆竹。

  3.点燃引火线后,应迅速撤离到安全位置;烟花爆竹出现断火时,不得靠近产品,建议15分钟后进行处理。

  存放应妥善

  家庭尽可能不要存放烟花爆竹,如需短期存放,产品不应靠近火源或放在潮湿的地方。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吴强

2021年辽宁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