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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四人被拘

发布日期:2020-01-10

临近年终岁末,大沥派出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于1月5日,查获一车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行拘4人。

  当天下午19时许,大沥派出所沥苑社区民警中队民警在大沥镇体育西路某公寓附近开展日常巡逻时发现,公寓旁的空地上有人正趁着夜色从货车上卸载货物,便上前对其进行盘查。不料车上的4人见到民警后,神色一下子紧张起来,面对民警的现场突审更是答非所问。随后,民警对该货车运输的物品进行检查,发现整个车厢内装满了烟花爆竹,随即将4人传唤到大沥派出所沥苑社区民警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了解,当天早上6时许,嫌疑人李某龙在老乡的介绍下,从湖南帮忙运输价值约3万元的烟花爆竹到大沥。当日19时许,李某龙到达目的地后,便与另外3名同伴蒋某浩、黄某波、李某球一起对车内的烟花爆竹进行卸货。不料货刚卸到一半,就被正在附近巡逻的民警逮了个正着。

  经审讯,李某龙等人并不具备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资格。目前,李某龙、黄某波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处罚,李某球、蒋某浩则被行政拘留五日。

  警方提醒,买卖、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须符合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非法储存、运输、买卖危险物质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